Australian China Clays Limited – About Us : Director Biographies
董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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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高嶺土有限公司董事的姓名、資格、閱歷和職責如下:

Paul J Lush, LLB, MBA
董事長
Lush先生是一名律師,同時還是力拓(Rio Tinto plc)公司管理人員,具有19年的礦産業經驗,曾擔任力拓開采公司董事長,以及必和必拓(BHP Billiton Plc)集團的總法律顧問。此外,他還擔任過諸多集團公司的董事。後來,他加入了英國金馬倫麥堅拿律師事務所(CMS Cameron McKenna)幷成爲其采礦和項目集團合夥人,幷于後來加入了阿爾特拉夥伴公司(Alterra Partners Ltd),任資深副總裁。同時Lush先生還擔任Churchill Airports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幷且自2003年來,還擔任了歐洲鎳業公司(European Nickel plc)的非執行董事。

Charles V Alexander, JP, FCA, FAUSIMM, FAICD 
首席執行官 
Alexander先生是一名注册會計師,在跨國公司和國內公司有超過35年的商務經驗,在其中15年中,他擔任首席執行官。還曾擔任美孚石油公司(Mobil Oil Corporation)、沃納蘭波特公司(Warner Lambert Corporation)以及艾克森石油公司(Exxon)澳大利亞公司及其他海外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1998年,Alexander先生和Pannel Kerr Forster、Abbott Tout共同組建了一家專門提供公司重組咨詢服務的企業咨詢公司。 他在采礦業有10年從業經驗,幷于1993年擔任Minerals Corporation公司的首席執行官。

Alexander先生是昆士蘭州資源委員會主任(Queensland Resource Council),同時他還擔任Growth Equities Corporation有限公司董事。是China Century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此外他還擔任澳大利亞工業礦石團體澳大利亞工業礦業協會(AIMS)的主席。

James Marsh, (榮譽)B.SC
董事
Marsh先生在高嶺土的技術應用尤其是高嶺土的聚合體相關應用方面具有廣泛的背景,同英國的Imerys合作長達15年多。2007年2月,他被任命爲公司董事,負責集團的銷售和營銷活動。

Gabriel Kow, B Eng (化學)
非執行董事
Kow先生,(化學)工程學士學位,曾同哈弗商學院(Harward Business School)共同進行一個國際高級管理項目。 過去15年間,他曾工作于中國大陸、臺灣和英國,擔任包括葛蘭素制藥有限公司(Glaxo Pharmaceuticals Pte Ltd)、 Glaxo 臺灣有限公司、葛蘭素威康中國有限公司(Glaxo Wellcome China Ltd)、Albright & Wilson有限公司、Rhodia SA和亨斯邁集團公司(Huntsman International)在內的多家跨國公司的常務董事/駐國外經歷/董事長。自2003以來,Kow先生一直擔任一家名爲Calton & Partners (EMEA)有限公司的倫敦管理咨詢公司的負責人。

Anne English , BA, LLB
非執行董事
English女士2005年5月被任命爲澳大利亞高嶺土公司的非執行董事。她現爲公司管理委員會成員。English女士是一位開業法律顧問,此外還是昆士蘭北部一家重要企業的主要合夥人。她是礦業法專家,擅長原住民土地權(native title)處理。


公司秘書

Robert V K LO, B. COM, CPA
公司秘書
作爲Arthur Andersen 的審計經理和一家當地的主要公司的財務總監,Lo先生的大部分職業生涯是在馬來西亞度過的。2002年2月,他被任命爲公司的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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